《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021年3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和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广东税务、科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广东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立足于我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编写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系列指引。
发布时间:2021-10-14 查看详情